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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什么

分类:从业心得    时间:(2015-01-23 01:56)     点击:738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是什么

  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与发展

  1953年,《中央公积金法令》颁布。当时,新加坡还是英属殖民地,除去国家公务员和大商人的雇员外,其他群体几乎没有正式的养老保险,人民生活困难,老年生活难以保障,亟需正式的养老保障制度。1955年7月,新加坡成立中央公积金局(Central Provident Fund Board,CPFB)专门负责公积金管理,这标志着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型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式建立。中央公积金制度建立伊始,还只是一个简单的储蓄式养老保障制度,要求雇主和雇员共同缴费为雇员年老退休后提供最低的待遇保障。几十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发展演变成为一个包括养老、住房、医疗、家庭保护等方面内容的综合性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还根据各个时期的具体情况,制定了一些规定或补充办法逐步完善扩大的公积金的使用范围,以适应当时社会和个人的需要。

  回顾新加坡中央公积金制度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单一养老保障项目阶段(1955—1965年)。这段时间新加坡政治动荡,1959年自治,1963年并入马来西亚,1965年独立成为共和国,政府工作的重点在于理顺各方面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在中央公积金制度建设方面着力不多。

  第二阶段是保障项目扩展和完善阶段(1965年至今)。1965年新加坡独立以后,开始扩展中央公积金的功能。在这个阶段,有两个事件值得铭记。第一个事件是1968年10月政府开始实行“居者有其屋”的公共建屋计划,允许参与者动用公积金储蓄购买政府组屋。这是新加坡政府首次动用公积金储蓄以实现国家的政策目标。它标志着中央公积金制度的使用范围逐步拓宽,保障项目已经由以前的单一养老保障发展成为包含退休保障、住房保障等内容在内的综合保障体系。第二个事件是1986年新加坡政府允许公积金参与者将公积金储蓄投资于有风险的金融资产。这是中央公积金储蓄首次被允许投资于证券市场,投资工具逐步增多,投资组合更加灵活。目前,中央公积金可以通过包括定期储蓄、新加坡政府债券、法定的委员会债券、由新加坡政府担保的债券、年金、捐赠保险产品、投资类保险产品、外汇交易基金、股票、企业债券、黄金等诸多投资工具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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